教研教改
【教研室工作】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4-02-07点击数:

2023年修订)



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、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,搞好教研室的建设工作,规范教研室及其组织机构的设置,明确教研室的职责范围,保证教研室工作的高效运行,发挥教研室的重要作用,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,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教研室的组织构建

(一) 教研室可按照专业或专业群进行设置,由二级各院(部)提出,经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审核,报学校审批。

(二) 教研室成员一般应为5人以上。人数较少的属同一专业群的两个专业可以共同组建教研室。

(三) 教研室内可按专业、专业方向、课程组或课程组建教学团队,由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任教学团队的带头人。

(四) 全校教学人员均按专业或课程类别编入相应的教研室,参加教研室的活动。教师有服从教研室主任分配教学、科研、专业建设等工作,以及遵守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,教师应自觉关心教研室的建设,团结协作,发挥集体的智慧,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,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,并有对教研室的工作和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。

二、教研室主任的设置和任职条件

(一) 教研室设主任1人,在二级学院(部) 院长领导下,全面主持教研室的工作,对院(部) 院长 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共同组建的教研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双主任制。

(二) 教研室主任由二级学院(部) 院长提名或选举产生,并报学校研究批准。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包括: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心集体工作,善于团结同志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熟悉教学、科研管理工作,有一定的领导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;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教研经历,教学效果优良;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(三) 教研室主任任期为3年。任职期间,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岗位绩效工资。

三、教研室的工作任务

(一) 组织全室人员,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,执行学校和二级学院(部) 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,深化教学改革。

(二) 积极开展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。充分开展市场调查,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。

(三) 根据教学任务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,合理安排教师资源,组织落实教学任务。制定教学进度计划,选用和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和辅助教学资料、实训 (实验) 指导书等。

(四)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讲授、辅导、课堂讨论、作业批改、考核等教学环节,在二级学院 (部) 领导下,指导学生实训、教学实习、社会调查、 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。组织教师集体备课,落实统一试卷、流水批卷制度。

(五) 按照学校、二级学院 (部) 关于课程建设与课程评估的要求,对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统筹考虑,制定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门课程建设计划,落实课程建设任务,实现课程建设目标。

(六) 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条件建设,做好本教研室所负责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(室) 建设规划,组织实施实训基地 (室) 建设任务。

(七) 组织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试讲,并认真审查、评议。坚持落实未试讲者不能上课,试讲不合格者不能上课的制度。

(八) 学期结束时,按照学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,做好审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工作。

(九)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,积极开展教研、科研活动,进行学术交流。 制定教研、科研计划,落实研究课题,并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,努力完成立项任务, 提高学术水平。

(十) 充分发挥老教师传、帮、带的作用,加强指导,促进青年教师成长。指定专人对新入职教师传、帮、带,为期一学年。制定和检查本室人员的进修计划,做好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。

(十一) 坚持教研室业务活动制度,主要进行集体备课、研究教学改革、公开课或观摩教学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教研室工作等。

(十二) 建立教研室档案,档案内容包括: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教学进度表、教学质量分析、教学研究、教学工作总结、教研室学期和学年计划、任课教师考评材料、教研室工作记录、教研室活动记录等。教研室档案每学期整理装订一次,交院(部) 保管。

四、其他

(一)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
    (二)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
上一条: 【教研室工作】各二级学院(部)设置教研室情况

下一条:【技能大赛】2023-2024学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喜报

友情链接: